仓单质押丨助力企业资金周转,风险与机遇并存
文章来源:中国黄金网撰写时间:2024-09-25作者:徐世伟
黄金仓单质押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将实物黄金存放在黄金仓库中,并获取仓库开具的有效仓单作为所有权凭证进行抵押从而获取资金支持的操作。仓单质押业务类型属于融资业务,这种融资方式对那些需要短期流动性资金的企业来说,是一种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在现代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黄金仓单作为存储在指定仓库中的黄金物权凭证,由于其特殊的金融属性及产业具有高度标准化的特点,由国际大型冶炼厂生产的黄金金条均可以作为仓单使用,这意味着它可以被广泛接受并用于各种金融交易。
当企业持有这样的仓单时,可以选择将其质押给金融机构,以此作为获取贷款的担保。这种方式不仅简化了融资流程,还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黄金仓单融资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高效性。与其他仓单相比,黄金货值高、体积小、易保管,只要是注册品牌,就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黄金仓单融资的审批流程更为简便,资金到账速度更快,利率水平更低。此外,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比,黄金仓单代表了实物商品,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相对较低,因此金融机构的质押率更高。
然而,黄金仓单质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例如信用风险。虽然黄金仓单质押业务安全性较高,但仍须关注出具仓单的机构信用风险。例如,2020年武汉金凤凰假黄金案中,武汉金凤凰通过金包铜的方式为假黄金开具仓单,并骗取了保险公司保单,并以仓单+保单的增信方式令金融机构损失超过百亿元。
此外,市场风险也值得关注。由于黄金价格波动较大,在质押过程中随着价格波动,可能出现货值的大幅波动,对没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客户来说,无形中增加了市场风险。
此外,黄金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可能是市场参与者容易忽视的部分。特别是关于仓单是否具有债权凭证属性在学术上还有待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持有仓单,代表仓单的持有人对仓储物具有提货权,仓单因此具有表征特定仓储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中对仓单的内容及仓单持有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从法律表述上看仓单在具有“物权凭证”属性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债权凭证”特征。但是上述表述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定论,且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与各级法院对此的认定也存在差异,因此也造成了黄金仓单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黄金仓单质押业务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为企业的资金管理提供了新的选择。通过合理利用黄金仓单质押融资,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