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时代到来我们如何面对

黄金生产企业与黄金期货

李达



编者按

  9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黄金期货的归属权终于尘埃落定。我国黄金市场经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现货和远期交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推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而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基础制度建设,也为黄金期货的上市和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那么,黄金期货的推出会给我国黄金市场乃至黄金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面对黄金期货时代的到来,黄金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黄金期货对黄金企业的意义

  1.黄金期货为黄金企业提供了一个随时可以按照公开市场的公信价格进行实货黄金预先销售的平台。

  2.黄金企业可以利用黄金期货进行比较近期的黄金套期保值操作。

  第一,黄金期货为黄金企业提供了一个随时可以按照公开市场的公信价格进行实货黄金预先销售的平台。

  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黄金延期交易虽然也有实货黄金预先销售的作用,但由于整个金交所的流动性主要靠对有黄金进出口垄断性经营权利的银行提供,而银行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出发,会使黄金企业承受与期货市场相比更高的交易成本。换句话说,这样的价格其公信力是有一定问题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有黄金进出口垄断性经营权的银行的控制。

  但有一点要说明的是,黄金企业对有黄金进出口垄断经营权利的银行并不应该抱怨。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下,如果没有这样的银行进行国内外市场间的套利,保证了黄金买卖总是能够找到对家成交,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流动性就会产生问题。如果不是实货黄金的买卖双方互相博弈,而是价格好时各个卖方都抢着卖,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曲线就不会是这样平滑的曲线。换句话说,没有银行居中熨平了曲线,黄金企业销售产品的交易成本会非常高。因此,在以往特定的政策环境下,银行在国内外市场间的套利行为实际上帮助黄金企业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第二,黄金企业可以利用黄金期货进行比较近期的黄金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长期的套期保值操作还是需要利用国际黄金银行间的黄金远期交易才行。期货交易基本分布在3个至9个月后的合约上,更远的合约难以形成合适的流动性,而且经常在一个时段内集中于一两个合约上)。

  (这里将套期保值和预先销售做一个划分:前者专指交易目的是预先确定销售价格,之后随实货在实货市场中销售出去而将相关仓位通过买回进行交易平仓;后者指交易后一直等到交割期,才通过实货交收进行交割平仓。)

 

参与黄金期货不以投机为目的

  黄金企业首先应该充分利用黄金期货实现资金的正常循环,保证生产的稳定运行。黄金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黄金期货交易和黄金远期交易减少甚至规避黄金价格波动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的困难,让企业稳定运营。

  俗话说,囤货必死。这实际上是讲,商人应该通过资源和资金的流转,源源不断地积累财富,而不要因为一定时期的市场走势,改变正常的商业行为,把投机作为主业。当然,在市场的某个特定时点上,囤货会创造出暴富者,但如果将这种行为长期化,商人最终仍将失败。

  几乎每代人都会经历一次类似这几年“囤货”(包括主要原材料、不动产等)暴富的时期。不少人会把这种经验当作常态,最终却走向失败。商人是靠资本的不断流动以及资本不断地从一个形态变为另一个形态来获利的,而现代资本市场给了商人将常年不断的现金净流入一次性体现为资本价值的机会。

  对黄金企业来说,黄金期货给黄金企业提供了流动性非常好的销售渠道,还给黄金企业提供了在一定时间内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和销售利润的机会。黄金企业首先应该充分利用黄金期货实现资金的正常循环,保证生产的稳定运行。黄金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黄金期货交易和黄金远期交易减少甚至规避黄金价格波动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的困难,让企业稳定运营。

  当然,在目前这种黄金价格高涨的非常时期,黄金企业的利润很高,现金流入也很多。如果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那么在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的情况下,黄金企业利用那些真正的闲余资金在期货市场等各种资金、资本和投资市场进行纯粹的、与生产无关的交易,争取获得投资收益,这种行为也无可厚非(虽然笔者不赞成这类生产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投机操作的行为,因为还有很多其他比较稳妥的投资渠道可以利用)。

  如果企业决定做这种投机性交易,笔者的建议是:

  1.严格限制这类交易的规模

  扩大交易规模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经营班子,尤其是具体分管负责人(操盘人)不能擅自做出这样的决定。

  2.严格区分不同交易种类

  将这种投机性交易与预先销售或套期保值交易严格区分开来,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负责。这两类性质截然不同的交易混杂在一起,会使交易决策混乱,也会使黄金企业管理层难以管理投机性交易。

 

企业如何监管黄金期货交易

建议:
  在进入期货市场的初期,不允许企业的经营班子做任何跟生产无关的投机性交易;严格规定预先销售和套期保值的总体规模;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把与生产有关的交易变成投机性交易的行为进行约束;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交易行为进行坚决惩戒;管理层勇于承担责任。

  虽然众多的黄金企业经过了类似期货交易的延期交收交易的洗礼,但毕竟真正的交易经验比较有限,企业的管理层还不是很清楚自身的职责与任务。期货交易监督管理不力,会使企业多年的发展成果在短时间内化为乌有,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这样的前车之鉴已经不少了。

  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笔者对黄金企业的管理层提出以下建议:

  1.在进入期货市场的初期,不允许经营班子做任何跟生产无关的投机性交易。

  2.严格规定预先销售和套期保值的总体规模。但是,不要规定进行交易的具体点位,这个权利应该留给“现场指挥”。

  公司董事会一旦规定了具体点位,并要求在这个点位抓紧交易,在没有新的不同指令之前(董事会开一次会不容易,尤其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现场指挥只能执行,这是必须严格的纪律(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早晚会出现现场指挥把整个企业陷入危机的事情,中航油、株冶、巴林银行等事件就是明证)。

  3.为防止分管负责人(操盘人)通过反复进出市场,把与生产有关的交易变成投机性交易,企业应该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但不要规定不经董事会批准不能对已经建立的套期保值仓位进行平仓。

  市场情况千变万化,第一线的分管负责人(操盘人)经常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市场即将发生大逆转的信号。这时如果他们没有一定的自主权进行调整,暂时退出市场,以便等待新的时机重新进入,将导致企业错过调整时机。调整时机一过,在行情发展过程中,整个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甚至操盘手都会出现患得患失的心理,调整决心会非常难下(实践过的人都碰到过这种情况)。

  4.对于经营班子、分管负责人(操盘手)没有经过批准的交易行为,无论其赢利与否或者盈利多少,都应该进行坚决的惩戒。

  如果在这方面有所放松,企业就为将来留下了因为某几个人甚至一个人的交易行为导致企业破产的隐患。这类因纵容企业内赢利很大的“交易大王”,最终导致企业崩溃的例子比比皆是。

  5.对于董事会确定的事,包括套期保值数量、执行价格、执行时间等,以及董事会开会确定的一些不合适的规则,导致经营层和现场指挥无法及时调整(必须等待董事会开会调整自身的决策),事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推委给经营层和执行层。在这一点上,有色行业企业的发展过程值得借鉴。

  经过10多年期货风雨考验的有色企业及其董事会对市场的运行规律和风险了解甚深。他们知道,根据长远经营战略、生产稳定和发展计划所制定批准的套期保值事宜,即使一时发生了亏损(与现货价格相比),其本身也并不存在决策失误的问题,所以根本没有需要推卸的责任。 

  从1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来看,如果企业成本非常低或资金供应永远不成问题,企业在产品处于低价期时也有办法安然度过,并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就可以不做任何套期保值的安排。这样企业可以节省相关成本,也不用担心相关风险。

  如果黄金企业不做套期保值,在价格低于成本期间(这种情况总会周期性出现),企业生存会出现问题,这时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如果渡不过难关一切都将化为乌有。如果市场价格低于预期,现金收入流大大低于预期,会使企业的计划发展目标化为泡影,甚至使正在按计划进行投资的新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按期完成,大大增加投资费用或者导致投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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