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大观园·
古代“福金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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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社会婚姻关系的实践中,许多地区的民间习惯都不写婚书,也不向官府作婚姻登记,故纳徵即聘礼的接受就是定婚的同义语,所以定婚也叫“确定”。为慎重起见,自以为考虑周全的定婚人家,往往将授受聘礼的程序分为两步走,分别称为“放小定”和“放大定”。
  放小定,又称“文定”,语出《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谓。”据朱熹解释,“文”就是“礼”的意思,“祥”即“吉”,就是卜婚得吉后“以纳币之礼定其祥也”。讲究礼数的人家,视放小定为一个典礼,要请算命先生拣一个“黄道吉日”,并邀请家族内尊长至亲前来参加。
  放小定的主要内容就是男方向女家致送相对简单的定婚礼物,承担放定者一般是代表男方的媒人,也有婆母在媒人的陪同下亲自去女家给未来的媳妇放定的。届时姑娘要恭谨行礼,以示郑重。小定礼物以首饰为主,通常是项圈、耳环、手镯、戒指四样,由放定人给姑娘戴上。这四样首饰中,要数戒指最具有定婚的象征意义。
  为何要用戒指作为定婚信物呢?说法不一。有人说“戒”即禁戒,表示该女子已有所属,禁戒其他男子再接近她。也有人说力点在“环”的圆形上,没有瑕疵或裂缝,象征着婚姻的完美,所以旧时男方赠给女子的定婚戒指上常刻有“大喜”等吉利语。
  放小定之后隔多长时间再放大定,要看具体情况。《宋宫十八朝演义》第二回:“因为杜夫人急切要给(赵)匡胤娶亲,所以一经文定,不久就把贺家女儿娶了过来。”还有不少人家是女儿年龄尚小,就通过放定许配了人家,距离放大定的时间自然要长一些。倘若父母视如掌上明珠,舍不得及早嫁出,三年五年也说不准。此外,正在博取“功名”的举人秀才们,为集中精力读书,亦有意推迟婚期,反过来还须女方托媒人催着快放大定哩。《红楼梦》第九十一回中贾政与王夫人商议宝玉和宝钗的婚事时说:“今冬且放了定,明春再过礼。”说明他们是按部就班进行的。
  放大定,也叫“过大礼”或“换帖”。这是比放小定规格更高、更为隆重的定婚仪式,但作用又不限于定婚,还包含着女方在遣嫁之前再向男方索取一笔聘礼的内容。和放小定相似,放大定也要选“黄道吉日”,女家邀请至亲好友参加仪式并以酒食款待,男家也会设酒席招待前来祝贺定婚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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